是件很潇洒的事情
也是我一直以来期待的事情
因为我可以从零开始我的生活
现在的我真的很没用
我这副模样
连妈妈都问我
“你暗恋谁了么?”
连自己都回答:“没有啊”
可是答案自己心知道就好啦
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把自己的心思埋藏起来
让她们知道太多
又能怎样?
几年后就会成为饭后话题
追问我当初为什么喜欢他?
而答案却是:
“喜欢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的,
只需要包容和体会”
很多时候我都把对方当成另一半
我们之间只是欠缺一个正式的名分
叫做“男朋友和女朋友”
其实要找一个与自己拥有共同观念的人不容易的
很多时候我们一辈子寻寻觅觅可能就是想找这个人
加上因为旧伤 我根本不再轻易相信别人
到最后我选择了相信
到现在我要离开了
我们的关系 又变成怎样的一种关系?
我不知道 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
也许我不知道答案 离开这里是最棒的结果
反复听着光良的约定 突然觉得这歌很有意思
现在写的一切他会看见吗?
他还会记得有这个部落格的存在吗?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